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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号
添加时间:2010-02-01    来源:www.5256.cc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0-01-30

  2004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4年第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该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间,商务部分别发布2006年第64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