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七部委25日发布消息,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底。
其中,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延长一年,至2010年12月31日止。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自今年1月1日起销售的汽车下乡产品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按照相关规定,下乡汽车最高可补贴5000元、下乡摩托车最高可补贴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