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交警总队负责同志介绍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情况。记者获悉,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若违反限行规定,将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相关运输企业处5万元以上10万